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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供应链金融发展瓶颈

  • 分类: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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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9-09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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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供应链战略系列报道(十)

突破供应链金融发展瓶颈

【概要描述】供应链战略系列报道(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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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集采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作用,是推动核心企业的数字化资产与金融机构的结构化资金间的有效对接。实践表明,一些带有行业特色的瓶颈制约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扩张步伐。

瓶颈一:管户权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核心企业授信的过程中,管户权通常归属核心企业注册地的分支行,如南通三建供应链金融的授信落地行在南通地区,除少数无地区限制的银行外,大多数非南通地区的银行无法突破管户权限制为南通三建直接授信。

瓶颈二:融资成本高。对用户而言,在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使用供应链金融主要为满足刚性融资需求,尽管融资成本并不构成首要考量因素,但在基准利率上大幅上浮甚至翻倍的融资成本,让用户感受到较大财务压力,进而制约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速度。

如何有效克服上述瓶颈,是供应链金融实现良性、稳健、更快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一、从供应商端切入,摆脱管户权桎梏。在现有合作基础上,通过引入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变三方合作(银行、筑集采、核心企业)为四方合作(银行、筑集采、核心企业、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先行对核心企业注册地之外的供应商开展准入审核,形成白名单,据此为核心企业核定供应链金融担保额度。供应商所在地的银行在核定额度内发挥资金供给作用,“一头在内”,有效绕开管护权限制。

担保公司的介入,在资金方与核心企业间建了一道防火墙。银行只负责在核准经营地区内提供资金,在担保核定额度内为供应商批量放款,有效解决管护权、异地授信、联合授信等问题。

为切实提升各区域市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服务水平,可进一步复制、推广该模式。以区域市场为导向,稳步构建地区性金融机构满足本地化融资需求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格局,有利于解决供应商异地开户、贴现等操作层面的痛点,更利于形成区域性金融资源满足区域性融资需求的良性局面。

二、从授信主体切入,攻克融资成本高。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之所以收取风险溢价,表层原因为银行开展风险控制的客观要求,深层因素是银行在授信主体、监管模式上受制于传统思维。

授信主体上,由于供应链金融重点解决广大中小微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把中小微供应商作为授信主体,依据其偿债、抗风险能力而制定的风险资产价格必然高企。实践证明,当前主流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依托核心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良好评级、在产业链上的优势地位。换言之,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授信主体,核心企业的偿债、抗风险能力理应是左右其风险资产价格的主要因素。

监管模式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为中小微供应商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过程中,往往受思维定势影响,按短期流贷、应收账款保理等思路来进行监管。前者对供应商的要求可归纳为“材料多、周期长”,后者给供应商的感受可归纳为“成本高、打折放款”。直接影响是用户体验不佳,深层影响是资方无法开展批量高效操作,在增加用户综合成本的同时,削弱了资金方此项业务的投入产出比。

由于短期内推动资方改变监管模式的难度较大,所以从授信主体上切入,有针对性地消除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授信主体风险资产的溢价因素,能帮助银行更好开展风险控制,并从源头上降低融资成本。

理论上,同样是对核心企业授信,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成本与综合授信利率间的差异不应过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供应链金融授信的偏高定价,反映其感知到的风险水平。如果会同核心企业、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与金融机构深入交流,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降低该潜在风险,将有助于从源头上降低授信资源的风险定价。

随着上述措施的落地见效,管户权、融资成本等制约供应链金融快速发展的桎梏将逐步化解,供应链金融的市场主体将进一步激活,市场规模将有效放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将切实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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